每日信息:買房簽定金合同后,定金還能退還嗎?
時間:2022-09-16 17:52:09  來源:樂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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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購房時在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需要付定金,但你知道有的“定金”是不能退嗎?所以,搞懂定金和訂金,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訂金與定金

訂金一般情況下會被視為是預付款,當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定金是指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售房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

二、還要搞清楚“認購金”與“定金”兩個概念

從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盡相同的。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簽訂認購書和交納認購金并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后、準備進一步協商前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后,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要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

買方支付認購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而在此期限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與他人,如果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后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后定金還能退還嗎?

買房子簽定金合同之后,購房交完押金一般7-15天就能簽訂正式的合同書,如果反悔不想買了,要求返還定金,應當是屬于民事范疇,當事雙方可以協商,如果簽訂時繳納的是定金可以協商返還,如果繳納的是認購金,對方已經造成損失,是不能返還的。

定金是具有懲罰性的法律規定,是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方式,交付定金一方不履約,定金不退還,接受定金一方不履約,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你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買了,對方可以不退還。

三、一般在交定金7-10日內簽訂合同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簽正式合同,交齊首付款或全款,不過這個時間如果有特殊原因應該可以與售樓人員協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時間,但一般也不會超過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貸款,沒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給開發商部分房款,而不是一次性交清,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開發商賣出房子就要拿到全部房

3)如果您不愿意按揭購房,而時間又緊張無法湊齊全款,那只能與售樓小姐或銷售經理協商了。或者先貸款買,等手里資金富裕了,再辦理提前還款也不失為一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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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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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定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