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發布了《桂林市長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論證報告公示》(下簡稱《公示》),七星區長山片區的7400畝控規調整。此次調規是對《桂林市長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市政城控函[2015]1號)、《桂林市長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C-1、C-6地塊規劃調整》(市政城控函[2018]2號)及《桂林市長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B-6、B-8及B-9地塊規劃調整》(市政城控函[2018]6號)的整合及完善。
(資料圖片)
據公示顯示,規劃用地范圍西至東二環路、南至桂磨路,北側及東側以湖塘路為界,總用地面積495.44公頃(約合7431.6畝)。
規劃調整原因有三:
1.高鐵發展對汽車客運造成沖擊;
2.桂林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需求;
3.解決部分單位企業的發展需求。
規劃用地性質調整包括以下6點:
1.根據桂林市重大項目發展需求及高新區相關會議意見,本次調整取消了原規劃長途汽車客運站用地(A-7地塊)、物流倉儲用地(A-14地塊)、公共交通場站用地(A-9地塊)、軌道交通用地(A-15地塊)。
調整后,上述用地分別作為二類居住用地及中小學用地,取消的交通基礎設施在湖塘路北側另行選址研究。
2.將原規劃商業用地(A-5地塊)、商務用地(A-16地塊)、村莊建設用地(A-2地塊)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
3.將原規劃村莊建設用地(B-40-1地塊)及小學用地(B-40-2地塊)調整為商業用地(兼容40%住宅),主要作為集體經濟預留發展用地;原規劃村莊建設用地(B-41及B-43地塊)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原規劃二類居住用地(B-33地塊)則調整為小學用地。
4.對原規劃的兩處旅游服務設施用地進行調整,其中B-36地塊分別調整為防護綠地及文化設施用地,B-5地塊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同時將原規劃文化設施用地(B-44地塊)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
5.為適應高新區產業的發展需求,將原規劃商業用地(E-15和E-17地塊)及居住用地(E-16和E-19地塊)調整為一類工業用地。
6.參考在編國土空間規劃方案,本次規劃將原規劃公園綠地(D-2地塊〉及防護綠地(D-1地塊)調整為生態綠地,調整后綠地總面積與原規劃基本持平。
規劃調整后,增加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和工業用地的比例,縮減的主要是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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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