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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深圳的龍女士買房時花費近百萬在“公攤面積”上,而青島的李小姐在收房時才發現小區公攤面積為46%,引發了網友關于“公攤面積是否能取消”的討論。關于公攤面積,真正不合理的,是開發商的“亂公攤”和“攤得不明不白”。
關于公攤面積是這樣解讀的,公攤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公攤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很多無良開發商售賣房屋的購房合同上如果不注明得房率、套內面積等詳盡數據,買房就會像開盲盒,到處都是陷阱,讓普通購房人防不勝防。所以,最關鍵的還是在于要“陽光透明”,針對公攤面積需要一個統一的標準,只有相應的監管和標準跟上了,才能不再是一筆糊涂賬。
現在普通家庭買房要掏空6個錢包,有的城市還推出了接力貸,房價本就很高,如果100平的房子有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是屬于公攤面積,而你還要為這不屬于你得公攤面積付錢,付供暖費,付物業費,相信當很多購房人算清楚這筆帳后都會很氣憤。更生氣的是這部分公攤面積如果產生利潤還與業主無關,所以未來取消公攤面積應該是普通買房人更傾向的。畢竟也有用套內面積作為售賣面積的城市,那就是重慶,重慶因此成為全國首個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套內面積銷售的省市。希望未來能有更多城市按套內面積售房,讓普通買房人買得明白買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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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