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7月,超80城出臺新政“穩樓市”,各地“因地制宜”,可謂花式創新。步入8月,“穩樓市”基調不變,又有諸多新式舉措推出,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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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推出“新概念”共有產權
什么是“共產房”?常規意義上講,“共產房”即共有產權房,是由政府與購房者共同承擔住房建設資金,分配時在合同中明確共有雙方的資金數額及將來退出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義務;退出時由政府回購,購房者只能獲得自己資產數額部分的變現,從而實現保障住房的封閉運行。共有產權住房為轉換房地產調控方式起到積極作用。
然而,不同于與政府共同承擔,近期,深圳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紛紛提出由房企與購房者“共有產權”,屬于房產調控的新舉措。
據報道,8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購房人可以先期購買不低于50%的產權,剩余產權繼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再按雙方合同約定購買剩余產權。
此前,在7月16日召開的第二屆大灣區企業人力資源發展高峰論壇上,深圳市企業人力資源發展促進會聯合深圳安佳建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發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計劃”,青年人才與企業共有產權,三年后可相互回購。三年之后,如果房價出現上漲,青年人才可以選擇向企業按照原價購買剩下的一半產權,搭上資產上漲的“順風車”;如果三年后房價下跌,企業將向青年人才按原價回購一半產權,確保青年人才置業無憂,安居樂業。
盡管兩地都是房企與購房者共有產權,但具體做法上并不相同。
前者是購房者“半購半租”,即,購房者一方面在購買不低于50%產權的基礎之上,還要支付剩余產權的租金,再約定剩余產權的合同,也就是租金需要支付到購買全部產權之前,而具體細節仍需再做合同約定。
后者則直接約定三年后的執行規則,簡單明了。
但無論是哪種執行辦法,都減輕了購房者前期的資金壓力,是對調控手段的有益嘗試。
購房補貼花樣多
7月18日,武漢市東西湖區財政局印發《預發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的方案》的通知,稱將向符合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購房職工一次性預發補貼15萬元。
7月底,江西省樟樹市發布《關于促進樟樹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及獎勵商品房銷售中介機構銷售行為。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財政給予1000元獎勵。
8月2日,浙江省嘉興市發布《嘉興市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自《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嘉興市戶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別給予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幣,下同)(單套不超過5萬元)、每平方米500元(單套不超過10萬元)的購房補貼。
以上來自不同城市的購房補貼政策,分別針對不同的補貼人群,可見目前各地政策從不同角度、多手段推進城市房地產市場恢復,綜合利用房產工具箱促進剛需和改善需求的合理釋放。根據當下房地產市場環境判斷,全國房地產市場仍處于信心重鑄階段,近一段時間仍將會有更多城市出臺利好房地產的新政,值得購房者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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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