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新:「重要公告」《黃巖區住宅房屋征收補償市場化實物安置實施辦法》開始實行!
時間:2022-07-09 06:03:24  來源:樂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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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拓寬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渠道,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安置需求,縮短安置周期,經報區政府同意,區住建局特制定并實行本辦法。

什么是市場化實物安置?


(資料圖片)

市場化實物安置是根據被征收人自愿選擇原則,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出具市場化實物安 置購房支付憑證 (以下簡稱“購房支付憑證”) ,被征收人憑“購房支付憑證”直接購買本區范圍內由征收人指定的房源(包括商品住宅和營業用房) 的安置方式。

適用范圍

已實施的征收項目,被征收人已簽訂套式安置征收補償協議,但尚未安置完畢的。

可購房源

須由商品房開發企業與區住建局簽訂責任書,納入市場化實物安置房源目錄庫的商品房。

補償標準

被征收人選擇市場化實物安置的,征收人在市場化實物安置結算區片價的基礎上再給予25%的補貼。

“購房支付憑證”票面金額= [選擇市場化實物安置的安置房(或部分成套安置房)套型中間值面積×市場化實物安置結算區片價+舊房(或部分對應的舊房) 補償款-安置房應付結算款]×125%。

市場化實物安置結算區片價是區住建局根據我區當前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對房地產市場平均價值進行估算,制定出市場化實物安置范圍和結算區片價。該結算區片價僅限適用于市場化實物安置。

結算方式

被征收人與商品房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協議后,可憑“購房支付憑證”、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銷售發票及時與征收人結算。

被征收人購買期房、現房的,征收人首期支付“安置支付憑證”票面金額的95%;房屋交付使用并開具正式銷售發票的,再支付5%。“購房支付憑證”票面 金額結清后,由征收人收回“購房支付憑證”。

其他事項

【實名制】“購房支付憑證”實行實名制,按被征收的房屋房產證上記載的戶主及共有人實名登記,不得轉讓、買賣、套現。

【有效期】一般為一年,但被征收人選擇購買本征收安置區塊內的商品住宅房屋的,有效期可放寬至三年。若超過規定有效期,已簽訂的市場化實物安置補償協議和“購房支付憑證”自動失效。

【超額結算】被征收人選擇購買的房源總價應當不低于“購房支付憑證”票面金額,房源價格超過“購房支付憑 證”票面金額部分,由被征收人與銷售方自行結算。

【政策執行】2022年4月13日至本實施辦法發布之日期間出具的“黃巖區住房征收市場化安置購房證明”可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并重新出具“購房支付憑證”。

《黃巖區住宅房屋征收市場化安置“房票”結算辦法》(黃政辦發〔2016〕58號)和《關于調整“房票”結算辦法的通知》(黃建發〔2022〕6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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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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