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取消?住建部再征求意見
時間:2022-03-21 14:49:51  來源:樂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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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住宅項目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通知稱,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編制工作計劃,《住宅項目規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并經專家審查通過。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份《住宅項目規范》已是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按照時間安排,此次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28日。

記者注意到,新版規范未見備受關注的“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條款。增加了“對于既有住宅建筑加裝電梯,在按相關規定進行充分協商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應允許適當降低相鄰住宅日照標準”的條款。

“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條款受關注

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就《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在內的38項工程建設規范一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其中,《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第2.4.6條“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受到廣泛關注。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這份征求意見稿文末附的起草說明中提到,“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系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筑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由于此條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019年的2月24日,新華社發布《權威專家回應“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文章。

專家解釋,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擬將住宅交易的面積統一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的做法主要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解決套內建筑面積相同而住戶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由于我國地域差異大、住宅結構類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墻體厚度不同,導致套內建筑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而套內實際可使用面積不同。二是解決住戶使用面積不透明的問題。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計算易于住戶自行測量,實現“所見即所得”。

新版規范未見相關條款

不過,“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表述只在首份公開征求意見的《住宅項目規范》中出現。第二次發布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和2022年3月15日發布的最新征求意見稿中,均未再提及“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我國住宅面積計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其中,大部分城市采用建筑面積交易,而重慶自2002年起已采用套內建筑面積交易,至今已20年。

“房屋買賣涉及三個面積,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币拙友芯吭褐菐熘行难芯靠偙O嚴躍進向記者表示,建筑面積包括房子的面積和外面樓梯、過道面積,“這些肯定是購房者需要承擔的;套內面積講的就是房子的外墻,這個墻以內的地方,因為墻有厚度,而厚度是不能用的,但是這塊面積還是屬于購房者的?!眹儡S進說,民眾之所以關心公攤面積,也是因為相應房屋面積的計算比較模糊,“如果開發商能夠算得很清晰,那么大家買房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需要付出的購房成本”。

其實,關于取消建筑面積(公攤面積)的爭議一直存在,由于建筑面積的“銷售習慣”形成已久,一旦取消也的確存在市場上兩種面積標準并存的尷尬。有專家認為,公攤面積是客觀存在的,取消公攤面積,物業費、取暖費等都按照套內面積繳納,“這種想法不太實際”。

另一方面,通過法律法規統一厘清“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等關鍵概念,防止有人“渾水摸魚”,確保銷售計價體系整齊劃一,保證公平透明有序才是市場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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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