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擬規定:二層及二層以上住宅至少每單元應設置1臺電梯
中房網(蘇曉/文)近日,住建部發布關于《住宅項目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稿的通知。意見稿指出,住宅項目建設應以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為目標,并從住宅項目的規模與布局、建設要求、使用維護、居住環境、場地、配套設施、套內空間、公共空間、結構安全、室內環境、建筑設備等多個方面進行重新規范和限定。
其中,意見稿提出,新建住宅建筑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且轎廂深度不應小于1.40米,寬度不應小于1.10米,呼叫按鈕的中心距地面高度應為0.85米至1.10米。
公共樓梯樓梯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米;樓梯井凈寬大于0.11米時,必須采取防止墜落和兒童攀登的措施。
住宅項目應配套建設機動車停車場所;配套車位數量應根據當地機動化發展水平、住宅項目所處的區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條件綜合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應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應設無障礙停車位。
集中綠地寬度不應小于8米;集中綠地中,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于三分之一,并應設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
住宅建筑應配建附屬道路,應與住宅單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無障礙聯通,并應與城市或鎮區道路的人行道聯通形成無障礙步行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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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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