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組辦公室關于
申請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霍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及保障運營管理實施細則》,經霍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組研究決定,現將申請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通知如下: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且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400元。
2、對于混合家庭(非保障人口占多數)以發放租金補貼為主,住房確實困難(危房、無房)的家庭享受實物配租必須由各鄉鎮、街道辦和社區(居委會)共同出具證明并提供相關資料。3、外來務工人員(是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1年以上并交納社會保險,無就業地戶籍的人員)4、新就業無房職工(是指在學校畢業或部隊復退不滿5年,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無住房的從業人員)二、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申報1、家庭成員因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而導致生活住房困難的;2、60周歲以上的老人,其子女有住房資助能力,應當由其子女贍養的;3、不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其法定監護人具備住房條件的;4、家庭消費水平與所申報的財產、收入情況明顯不符的;5、已承租、居住政府或社會企事業單位公房的;6、家庭成員有住房、車輛、營業執照、合作入股的;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保障的其它情形;
三、申報程序1、自通知發布之日起,申報家庭向所在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符合上述保障條件的家庭領取《霍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2、申請家庭成員到所在單位、社區(居委會)、鄉(鎮)、街道辦開具住房、收入等情況證明,簽署意見,加蓋公章。3、離退休人員出具養老保險部門出具的工資證明或者2021年度的銀行工資發放流水單。4、申請家庭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上交社區(居委會)。5、社區(居委會)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上報鄉(鎮)、街道辦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鄉(鎮)、街道辦會同相關部門復查;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簽署意見,上報市住建局(房產服務中心)。6、市住建局(房產服務中心)協同市監察、民政、財政等部門對申報保障家庭入戶抽(復)查,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在新聞媒體等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15天)。7、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備案,參照有關實施細則,分批分期輪候保障。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30日。特此通知霍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組辦公室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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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樓市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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