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疆局對外發布了托克遜縣盤吉煤業有限公司煤礦“2·11”頂板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6.5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被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盤吉煤業收到30萬元罰單。
據了解,“2·11”頂板事故發生于2022年2月11日21時35分,事故地點托克遜縣城西北約70km處、距克爾堿鎮14km的盤吉煤礦。
事故發生后,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疆局會同托克遜縣發展和改革委、應急管理局、紀委監委、公安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進行了全面調查。
經查,該事故直接原因為盤吉煤礦Z14-2W01綜采工作面回風順槽超前支護采用基本液壓支架頂梁焊接自行加工的三角形斜梁的方式,作業人員利用液壓支架吊運工具箱,下降立柱后導致液壓支架頂梁前傾,脫焊的三角形斜梁在重力影響下滑落,將架前作業人員砸傷致死。
間接原因為,安全管理混亂,煤礦未對焊接三角形斜梁進行檢測和驗收、未按規定在回風順槽下幫距離0.3m位置施工1排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鉸接梁進行巷道支護;安全技術管理不到位,違反規定對支護設備進行加裝改造;風險意識差,預判防控重大風險不到位;安全培訓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識差,綜采隊副隊長、掘進隊副隊長未取得安全管理知識和管理考核證明。
據了解,2022年2月11日16時,該礦副隊長組織班前會,安排曾某某負責,王某某和馬某某協助對Z14-2W01綜采工作面回風順槽液壓支架進行移架工作。17時30分左右,萬科的底氣:手握千億現金等待行業回歸常態,第二增長曲線初現2021年萬科出現了上市以來第三次凈利潤下滑 前兩次分別是1995年和2008年 分別對應國家宏觀調控和國際金融危機 這一次則對應房地產調控下全行業收縮的大背景 面對行業性的陣痛 萬科在年報中附上一封致股東的信 用整整四頁紙檢討業績下滑的原因 闡述未來發展曾某某三人到達Z14-2W01綜采工作面回風順槽后,開始移動第一副支架(從外向工作面計算)和維護第二、三副支架操作臺。21時35分,曾某某安排王某某兩人用液壓支架吊運位于第一副支架立柱1.5m處的工具箱,曾某某站在支架護幫板正前方位置,面朝支架喊兩人一起將鐵鏈捆綁在護幫板上,馬某某剛離開操作臺2m,王某某站在距曾某某30cm的右側,看到液壓支架頂部的三角形斜梁滑落,喊話讓曾某某“快跑”!斜梁迅速滑落,事故發生。21時46分,現場救援人員用風筒布包裹梯子,將曾某某于22時25分從風井運送到地面,后將其送往托克遜縣人民醫院。23時30分,經托克遜縣人民醫院確認曾某某死亡。
因該事故,綜采隊副隊長、通風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總監、礦長、環鵬公司安全生產部部長、環鵬公司安全生產部部長、環鵬公司安全副總經理被給予警告并處相應罰款;其中礦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被給予2021年全年(229363元)收入30%(68809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盤吉煤礦被罰30萬元罰款。
資料顯示,盤吉煤礦為自治區“十一五”規劃礦井,設計生產能力90萬噸/年,為中泰化學(002092.SZ)間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對于盤吉煤礦上述事故的罰款繳納,事故整頓及此后規避風險的相關措施,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中泰化學,其表示,具體情況將向下屬子公司進行核實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