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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8月15日消息,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付凌暉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從今年8月份開始,首次增加發布服務零售額這個數據。服務零售額主要是指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戶)以交易形式直接提供給個人和其他單位非生產、非經營用的服務價值的總和。旨在反映服務提供方以貨幣形式銷售的屬于消費的服務價值,包括交通、住宿、餐飲、教育、衛生、體育、娛樂等領域服務活動的零售額。
付凌暉介紹,之所以要測算和發布服務零售額這個數據,主要是由于隨著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增強,消費結構不斷轉型升級,消費形態逐漸由商品消費為主向商品和服務消費并重轉變。從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數據來看,服務消費占比已經超過了40%。從總量上來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作為反映消費市場發展情況的主要指標,在反映我國消費市場動態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統計口徑來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側重于反映實物商品的消費,包括商品零售和餐飲收入,但是沒有包括餐飲服務以外的其他服務消費,難以全面反映消費市場的發展情況。為此,國家統計局開展了貿經統計方法制度改革,拓展消費統計的范圍,建立反映服務消費發展情況的指標,即服務零售額。
付凌暉稱,近年來,國家統計局深入研究服務消費市場統計方法,開展服務零售額試算,逐步積累測算經驗、不斷豐富數據來源、改進測算方法,目前統計監測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數據生產平穩順暢。從測算結果來看,服務零售額與相關指標匹配性較好,能夠比較客觀地反映服務消費市場運行態勢。
付凌暉介紹,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服務零售額的差別來看,這兩個指標有一定的交叉,主要交叉是在餐飲收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個是商品零售額,一個是餐飲收入。因為餐飲收入本身是服務性消費,在服務零售額當中,不僅包含餐飲收入,也包含交通、住宿、教育、衛生、體育、娛樂等各方面的服務活動的情況,能更好反映服務消費的發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