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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設局近日對采用住建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相關事宜出臺指導意見,從源頭上規范造價咨詢人的執業行為和委托人的履約行為。
近年來,市建設局在對全市造價咨詢合同履約情況的日常監管中發現,部分單位簽訂合同行為不夠規范,存在合同條款顯失公平以及合同權責約定不明晰等問題,致使合同履行過程中易產生糾紛。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對示范文本“協議書”部分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服務期限”“酬金或計取方式”提出了可參照的相關標準,并要求不得隨意壓價。此外,還對示范文本“專用條款”部分的“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委托人的違約責任”“咨詢人的違約責任”“支付”“合同變更”等原來在簽訂中容易遺漏或約定不明的條款,及合同實施過程中由于項目變更等容易產生糾紛的內容進行了細化約定,供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簽訂。
“加強規范化的合同管理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市建設局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強化責任,認真規范簽訂和履行合同行為,防范因合同簽訂、履行不規范而帶來的民事責任風險。下一步市建設局也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督導合同簽訂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工程造價咨詢執業水平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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