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谑凶〗ň謱Α逗?谑写媪糠课萁灰踪Y金監管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引起社會關注。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谑行姓^域內國有土地上已購買或自建并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存量房,其交易資金須進行監管,但法院協助執行的、拍賣的,以及交易雙方為直系親屬關系的二手房產權轉讓登記的,可自行交付房價款,不納入交易資金監管范圍。
《辦法》稱“資金監管”是指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約定的全部房價款,通過設立商業銀行監管賬戶劃轉資金的管理行為。交易資金在監管期間,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息,不收取費用。
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辦法》在原文件基礎上進行了修改。此前需二手房買賣雙方同意后,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屬于自愿性原則;新辦法出臺后,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屬于強制性的,只要在監管范圍的,必須要實行資金監管,這也是遵循安全、快捷、便民、無償的原則。此外,《辦法》規定,由房地產中介撮合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傭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