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浙江衢州市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到,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對全市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民政登記)人員在市區團購新建商品住宅的,給予團購補貼,標準為2萬元/套。
單位總人數在50人(不含)以下的,購房2套成團;單位總人數在50-100人(不含)的,購房3套成團;單位總人數在100人及以上的,購房5套成團。
戶籍在柯城區鄉鎮或衢江區鄉鎮的人群,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期間,購買市區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按住宅產權面積段發放不同標準的人口集聚購房補貼。
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補貼400元/平方米;購買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的,補貼300元/平方米;單套補貼最高均不超過4萬元,戶籍信息由公安和住建部門聯審確定。
滿足人口集聚購房補貼的,無需遷戶口,購房人(未成年人)或購房人本人的子女可按相關規定享受入學(含轉學)政策,就學政策由市、區教育局予以解釋。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期間,針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群,購買市區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給予住宅產權面積對應購房款1.5%的大學生安居購房補貼,單套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與市本級(2020年4月22日(含)后)、柯城區(2020年1月1日(含)后)、衢江區(2020年1月1日(含)后)新引進人才享受的人才購房政策相重疊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