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的通知》和浙江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著力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打造公平競爭政策全域實施領跑省,服務浙江省“兩個先行”,浙江省率先實施省域公平競爭政策先行先試改革,并發布《浙江省省域公平競爭政策先行先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與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平競爭政策框架,完善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和組織保障體系,增強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使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秩序顯著優化,公平競爭環境社會滿意率達到95%以上。
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本次改革工作將圍繞建立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統籌協調和智力支撐機制,率先組建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與反壟斷委員會、省公平競爭審查與反壟斷專家指導委員會;圍繞建立以公平競爭政策為基礎的政策協調機制和市場競爭規則,率先構建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機制,探索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圍繞建立以數字化改革為突破口的反壟斷監管效能提升機制,率先探索平臺經濟數字化治理機制,開展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在線監測和風險預警,探索行政性壟斷行為智慧監管;圍繞建立以提升審查質量為核心的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機制,開展公平競爭集中審查、獨立審查試點和涉企優惠政策目錄清單制試點;圍繞建立以防范壟斷風險為重點的企業競爭合規機制,探索開展企業競爭合規體系標準化建設,率先實施企業競爭合規激勵機制和企業涉公平競爭重大經營事項共商制度。(記者 鄭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