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新修訂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新規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修訂發布新規定旨在進一步依法監管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促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作為我國社會生活必要組成部分的互聯網應用程序,將在8月1日迎來更為嚴格的監管。
及時適應新形勢發展
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16年8月1日施行以來,對于維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移動應用程序快速發展、廣泛應用,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需要適應形勢發展進行修訂完善。新規定共27條,包括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類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及行政管理等條款。
新規定所稱應用程序信息服務,是指通過應用程序向用戶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信息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等服務的活動,包括即時通訊、新聞資訊、知識問答、論壇社區、網絡直播、電子商務、網絡音視頻、生活服務等類型。
新規定所稱應用程序分發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應用程序發布、下載、動態加載等服務的活動,包括應用商店、快應用中心、互聯網小程序平臺、瀏覽器插件平臺等類型。
新規定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自覺遵守公序良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新規定要求,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保護等管理制度,確保網絡安全,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強調,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按照新規定要求,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促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強化三大“合規義務”
近日,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通過互聯網監測發現15款移動App存在不合規行為,違反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相關規定,涉嫌超范圍采集個人隱私信息。
上述不合規行為主要包括,未向用戶告知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和聯系方式,或處理的個人信息種類、保存期限;未向用戶明示申請的全部隱私權限;未建立并公布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或超過承諾處理回復時限;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未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等等。
當前,我國移動互聯網信息通信技術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也隨之蓬勃發展,我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的數量以及用戶規模持續擴大的同時,許多問題也隨之而來,如未經過用戶允許收集用戶手機的各項信息,包括相片、微信聊天記錄、通訊記錄、互聯網瀏覽記錄等,而在收集用戶的信息后,部分App又因自身技術不到位或主觀故意等原因導致許多用戶的私人信息泄露。除此之外,App賬戶注銷難也已成為熱點問題。
南京郵電大學教授王春暉表示,按照此次發布的新規定的要求,所有的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共同履行以下三大合規義務。首先,應當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會責任,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其次,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積極配合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保護等管理制度,確保網絡安全,維護良好網絡生態;再次,不得利用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同時,新規定分別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做出了合規要求。
全方位保護用戶權益
業內專家表示,新規定強調了將技術和管理結合,實現雙管齊下。只有管理機制和技術手段相輔相成,才能為移動互聯網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提供全面的合規保障。
新規定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保障數據安全相關技術措施和其他安全措施,加強風險監測,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加強對在架應用程序的日常管理,存在數據安全風險隱患、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的,不得為其提供服務。
新規定還要求,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醒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健全受理、處置、反饋等機制,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鼓勵互聯網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制定完善行業規范和自律公約,指導會員單位建立健全服務規范,依法依規提供信息服務,維護市場公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韓夏表示,工業和信息化部以群眾關切為重點,加強電信和互聯網行業個人信息保護突出問題的治理。后續將圍繞“全流程、全鏈條、全主體”監管,實現對各類終端、應用商店、軟件開發工具SDK等關鍵環節和在架的App的全覆蓋,全方位保護用戶權益。
聲音:
近期,我國連續組織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活動,累計通報和下架違法違規App近3000款,這足以說明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合規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韓夏(記者 李遠方)